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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29亿收购两公司 利欧股份加码数字营销
我要认领
20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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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通过并购切入数字营销领域的利欧股份再度大手笔收购两家同类公司。该公司今日发布收购预案,公司拟拟“定增+现金支付”方式购买万圣伟业100%股权、微创时代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的数字营销业务实现从PC端到移动端多屏互动。


根据预案,本次拟收购的万圣伟业预估值为20.72亿元,其中,交易对价的60%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40%以现金方式支付;微创时代预估值为8.4亿元,其中,交易对价的65%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35%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交易发行价格为22.77元/股,发行数量合计约7857.71万股。


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7.578亿元,占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总价的60.36%。其中11.228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6亿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23.78元/股。


据介绍,本次交易的标的万圣伟业和微创时代两家公司主要从事数字营销服务,其中万圣伟业系由自然人徐先明、张晓燕于2011年6月出资设立,该公司在数字营销产业链中属于数字营销服务商,主要为行业中的大型数字媒体提供数字流量的整合服务,目前,百度、360、2345等是万圣伟业PC端流量整合业务的主要客户之一,移动APP主要客户还包括阿里巴巴等。


财务数据显示,万圣伟业近年来业绩大幅增长,其在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3月净利润分别为174.47万元、7164.99万元和1331.18万元。


而微创时代是一家为广告主提供数字营销投放解决方案的数字媒介代理公司,其在移动营销领域积累了目前广告效益转化效果较好的优质媒介资源,其中移动应用市场资源包括360手机助手、百度手机助手、腾讯应用宝、小米应用商店等,移动浏览器及WAP站资源包括360移动浏览器、百度搜索等。微创时代在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一季度分别实现净利润969.39万元、2427.84万元和1169.5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交易中万圣伟业预估增值率高达2216.55%;微创时代的预估增值率达1652.84%。为此,转让方作出业绩承诺,万圣伟业2015年至2017年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1.48亿元元、1.85亿元和2.31亿元;微创时代上述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7200万元和9360万元。


利欧股份表示,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数字营销业务将在巩固PC端数字营销服务优势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提高移动端数字营销服务能力,最终实现从PC端到移动端多屏互动。


利欧股份早在2014年就大玩跨界并购,2014年4月收购漫酷广告公司后,当年11月再次募资收购上海氩氪和琥珀传播两家主营数字营销的公司。收购交易总额约为4.2亿元。


对于如何界定在某些社交媒体上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王维维律师认为,《意见稿》尚需作出更为精确的修正与指向。“《意见稿》明确不得通过微信等渠道强行推销信息,但并非完全禁止无店铺零售经营者和相关服务者的广告。”王维维认为,《意见稿》所禁止的应是“强买强卖”的广告信息,诸如手机短信中的垃圾信息,“《意见稿》相关规定不应被过度解读为对所有微店推广行为的禁止。”


王维维说,以微信为例,微信朋友圈里随处可见刷微店的行为,一些微店还通过公众账号推送各种广告信息,这些内容会被界定为“被禁止的推销信息”吗?这恐怕很难。这些信息可能确实给微信用户带来了困扰,但从信息发布渠道上看,商家推广的平台是自己的朋友圈或微信群,属于私人渠道的平台。同时,对于被微信广告造成困扰的用户来说,其可以选择屏蔽商家的朋友圈、将商家从微信群剔除等途径进行维权。“微信官方为了防止广告泛滥,也是做过努力的。”王维维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早在去年,微信官方就开始禁止公众账号通过转发抽奖等方式推送广告、增加粉丝等。商务部本次的《意见稿》具体规定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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