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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就么做危机公关,真得好吗?
我要认领
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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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主人公名叫王源宗,大家都很熟了。其在2013年拍摄的《西藏星空》作品素材被CCTV7《美丽中国乡村行》栏目盗用。宗哥想要讨个说法,于是战战巍巍拨通了栏目组的电话,与此同时,按下了录音键。


接下来,全国人民都听到了“央视最牛实习生”的纯正京片儿话: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我中央电视台就是侵犯了你的版权,你还能有意见?


向来对CCAV看不顺眼的网友表示,这简直不能忍啊!你央视怎么着也得给个说法!


CCAV“后知后觉”,心想事情闹大了也不好,得危机公关一把,于是回应节目中盗播网友作品是“网购所得”。全文如下:



CCAV啊,你可长点心吧!危机公关是你这么做的吗?


(诶,我也是操碎了心。。。


下面附上2012年的最佳危机公关:网易VS新周刊,同样关于抄袭,希望CCAV能够学着点。


一开始,新周刊在微博上指责网易抄袭他们的内容。


原文如下:


@新周刊:


连APP内容都抄袭——@网易新闻客户端 ,你们的“娱乐BigBang(第五期)”,全面抄袭新周刊官方客户端原创的“情色香港”专题,不署名、无出处之外,生截硬接,颠倒乱插。全中国新媒体的智商都被你们拉低了!


网易迅速回应:


@网易新闻客户端:


一封致歉信:


尊敬的@新周刊君,我们已经看到了你的谴责声明。


我们第一时间核实了该文出产的所有环节发现,您的措辞实在是太客气了。因为该文不仅大量复制新周刊官方客户端的专题内容且无任何署名,而且编辑还擅自进行拼凑加工,导致该文从形式美到逻辑美两方面都完败原文。这种赤裸的抄袭行为令人发指,编辑在专业方面的修养也同样令人寒心。


抄袭从来不说“行业惯例”,“借用”二字绝对居心叵测。在一个最应该具备创新精神的行业,互联网上的任何原创都应该被予以尊重,哪怕只是一个心情签名。“抄袭”从来都不值得也不应该被同情。


所以,当这样的行为出现在我们头上的时候,我们同样严阵以待。错了就要认,这是普世价值观。因此,我们致歉如下:


1.网易新闻客户端抄袭新周刊官方客户端内容一事属实,我们在这里对新周刊及其文章作者表示万分抱歉。


2.涉事文章我们已在第一时间删除。


3.涉事编辑将严格按照网易编辑流程相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无条件执行


……


6.涉事编辑是正式编辑,绝非临时工。


7.希望大家去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新周刊官方客户端。


美国作家雷蒙德·卡佛有句名言:“你不是你笔下的人物,但你笔下的人物是你。”是的,如果连下笔都抄袭,那么也许我们注定是活在别人的影子里。


就当这是我们成长道路上的一次惨痛教训吧。


最后,新周刊君,我们真的很喜欢你们的内容。


这份道歉信写得如此技巧化,意思是你看我们都这么诚恳了您就大人大量放过此事吧。新周刊当然不服,这口气哪能如此咽下,于是又回应:


@新周刊:


致 @网易新闻客户端,道歉收到。


若这份聪明不在公关而在内容,则必不致此。


信写得机巧,而事情本质却因此被娱乐化,这也正应了新媒体的特性吧。


另外,你喜欢的雷蒙德·卡佛还推崇过这句话:不需要廉价的花招。


与君共勉。


要是俺写道歉信,就三个字儿:我错了!


新周刊回应网易的道歉信是“廉价的花招”,但事实上,网易的“廉价花招”却赢得了大量网友的好感。


网易深谙危机公关的原则,不像CCAV死不认错、撇清责任,而是诚恳道歉表示错在自己。而且,网易用自黑的方式将事情的本质引导至娱乐化,让网友不再专注在抄袭事件上。自是好好做了一回危机公关。



最后还是回到CCAV这次的危机公关上,与其将问题扯向淘宝,不如简单说一句:我错了!赔偿王源宗!永不再犯!


(文案有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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