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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形象安全背后的广告噩梦
我要认领
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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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娱乐公司来说,艺人的形象出现安全危机,是一个小规模的恶梦。最近一个例子,就是涉嫌吸毒的李代沫,在他出事之后,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他以后的演艺之路能否持续,紧接着就是广告代言会否保留,现在的结果是,有他形象的广告,已经从央视的银幕上消失了。紧接着,收购了《中国好声音》经营方梦想强音20%股份的浙富集团,股价连续暴跌,市值蒸发近41亿元。    


所谓“形象”,是个商品,要保值增值,而且,要安全,安全性大于一切。    


2008年,莎朗·斯通发表了一通关于四川地震的不当言论,她担任代言的迪奥(Dior),立刻取消了她所代言的广告形象及商业活动,并公开表示,和她“已没有任何关系,将不会再对其个人行为作出评论”。2010年,李孝利承认自己专辑中的曲目是抄袭之作后,她代言的品牌向她所在的公司索赔。短跑名将泰森·盖伊承认使用禁药之后,他所代言的体育品牌迅速终止和他的合作。     


还有,伊能静和黄维德牵手被拍后,伊能静的广告被撤换,黄维德主演的电视剧,没能在台湾播出,也被认为和绯闻有关。还有“艳照门”的爆发,尽管那正是娱乐圈的混沌时期,丑闻常常会成为人气的助燃剂,张柏芝很快复出,但她显然被降级使用,她代言的产品,从国际化妆品牌降格为妇科洗液。    


所以,那些形象隐患、裂缝、阴影,都得及时扑灭、迅速填补,或者设法掩盖。例如好莱坞男星洛克·哈德森,在银幕上扮演直男硬汉,但现实中的他却是Gay。他的全盛时期,是五六十年代,民风尚嫌保守,不可能接受他公开亮相,即便后来民风开放,对男明星来说,这取向仍然需要柜中深藏:人们无法接受他们继续担任男性气概代言人。所以,在洛克·哈德森的性倾向即将被小报曝光时,他的经纪人立刻给他安排了一场婚事。酒井法子和吸毒的丈夫早已分居,却不能离婚,原因或许很复杂,但最直接的原因或许——她正以完美主妇的形象出现在广告里,她的婚姻也是这个产品的一部分。    


作为代言人的明星,当真会对品牌产生正面或者负面的影响么?2011年,有家美国的调查公司,发布了一份题为《名人广告:揭穿广告效力的神话》的调查报告,报告认为,在过去一年里,泰格·伍兹没能提升他所代言的品牌的影响力,反而使之负增长了30%,他因此被列为2010年度最糟糕广告代言人。导致这个结果的,是他在2009年爆发的性丑闻。调查报告是否公正,暂且存疑,真正影响人们评价的或许只是:“他的负面形象会影响我们的购买”这样一个不断被媒体重复的结论。    


但那毕竟是一份与人有关的事业,人的不可控、时势的波动,都会引向某个危机,即便没有那些意外,明星的人气也会有起落。所以,控制明星的人,必须最大限度地加强控制,缩小意外发生的可能性。    


这大概是韩国娱乐圈“练习生制度”的成因吧,签下少年男女,安排高密度的训练,甚至要求上报私生活细节,一方面是为了培养明星的技能,增加商业附加值,拉长商业期,另一方面,或许也是为了早早剔除形象隐患。这也是小S会成为台湾演艺圈“广告女王”的原因吧,她很早进入娱乐圈,工作史和生活史都在资本掌握和监控下,和那些半路出家、有隐秘前史和双重生活的明星相比,个人形象中较少地雷,商业价值比较稳定。    


明星和代言品牌之间的关系,也并不是单向的,品牌的丑闻,同样会殃及担任代言的明星。2008年,“三鹿奶粉”爆发丑闻,为之代言的明星,遭遇愤怒围剿,第二年,《食品安全法》草案增加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而前几天,北京市一中院对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解读,明星代言产品有问题,明星附有连带责任,消费者可追偿。   


与人有关的事业,都是这样风险莫测。人的欲望,汇聚成最大的资本,始终在调度、在惩罚,试图给出一个完美祥和、安全生产的世界。只有彻底离开这个场所的人,才敢于破坏自己的安全性,就像洛克·哈德森,在八十年代,在他六十岁时,公开宣布,自己是Gay,且已患有艾滋病。


(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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