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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合伙人之陈良华辞职
我要认领
201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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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标的中国合伙人

 

此前,因“涉嫌贿赂记者”消息在微博上疯传,一度将国内最大的公关公司蓝色光标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虽然之后当事人删除“谣传”微博,并连发三条微博向公司公开道歉。但受传闻的负面影响,其股价一路下行。11月5日,公司董事及公司一致行动人陈良华突然宣布辞职。

 

5日,蓝色光标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11月5日收到公司董事陈良华的《辞职报告》,陈良华因个人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因陈良华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其辞职请求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陈良华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增补新董事前,仍将履行董事职务。

 

资料显示,公司股东赵文权、孙陶然、吴铁、许志平、陈良华合计持有公司3761.29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2.69%,根据2008年12月31日五人签署的《关于共同控制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上述五人为发行人的共同控制人,共同构成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今年6月3日,蓝色光标发布大股东减持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许志平、吴铁通过股票二级市场转让方式,各自转让375万股,合计减持公司股本总额的1.89%。其中,吴铁的减持均价为40.312元/股,许志平的减持均价为40.887元/股,累计套现3.04亿元。当日晚间,公司就收到了股东赵文权、许志平、陈良华、孙陶然的承诺函,4人承诺自2013年6月4日起至2014年6月3日不转让各自持有的蓝色光标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或减持所得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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